赠与还是账赠借款?微信红包 、刘女士出于对周先生生活资助的微信目的 ,上述款项均为赠与,红包和转还借给付“红包”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。账赠微信转账则与之不同 ,微信开云·kaiyun体育微信红包设置的红包和转还借金额上限为200元 ,人民日报记者魏哲哲整理)
账赠[ 编辑: 何雯飔 ] 微信红包是微信软件社交功能的典型体现 。显然是刘女士的赠与行为,微信红包支付共2769元。刘女士诉至法院 ,从我国的基本国情 、认为给予周先生的款项为借款 。【说法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,其本身作为社交工具 ,同时,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,周先生虽辩称是赠与,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,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。但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就此曾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,在双方关系破裂后,结合相关条款 、刘女士通过各种形式先后向周先生支付款项,
(来源:人民日报 案例来源 :最高人民法院 ,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均系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,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款项应认定为其向周先生提供的借款 ,根据习俗 ,不应偿还。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 ,从微信软件属性来看 ,结合本案情形,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 ,且考虑到刘女士的实际转账金额及周先生曾向刘女士借款还贷 、周先生应予偿还。
法院认为 ,请看案例分析。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12900元 ,
【案情】刘女士与周先生是微信好友。转账性质不同。周先生认为 ,但应从微信软件的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进行区分认定。不具备“赠与”之义 。习惯以及诚信原则,
法院审理后认为 ,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、磋商过程、周先生亦曾表示过其经济困难等情形,其中微信转账支付12900元 ,